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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考知识点] 请大家补充需股东大会表决权2/3通过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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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1 11: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应当同时约定:(一)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股东大会就发行证券事项作出决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纵观本《办法》,理解认为这里的“股东大会就发行证券事项作出决议”应该包括“增发”

五、《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七十七条:(一)、(二)、(三)和(四)与《公司法》同,(五)股权激励计划;(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六、《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第二十二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发表于 2010-6-13 12: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了,一直纠结于此
补充:可转债\分离债应该也是2/3以上批准,同发行股票
注意,只有担保累计超过总资产30%才属于特别决议(之前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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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3 13:2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forest.lin

那《公司法》说的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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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3 13: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dboywang

不明白,与公司法哪里不同了?
增发股票与发行可转债都属于改变注册资本的增资行为,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属于特别决议
是指这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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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5 20:5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dboywang


    "注意,只有担保累计超过总资产30%才属于特别决议(之前错过)"
购买和出售超过30%不属于特别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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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7 17: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dboywang

不好意思,是我说的不全,这两天正在关注担保,此处我专门指担保,重大资产当然也算了,无争议,误导了
提示:
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和超过净资产10%的单笔担保,需要董事会2/3以上通过(董事会2/3以上的情况很少),但是股东大会如果累计没有超过总资产的30%则仍属于1/2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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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6-18 11: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44条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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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3 20: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看是否是在一年内,....累计超过30%的,才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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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9 22: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forest.lin
深交所丰富了2005第120号文的规定,增加了第五条,此外120号文只规定需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才需出席董事的三分之二通过,但深交所上市规则要求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也要三分之二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七)本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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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9 23:4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补充1点:上市公司破产重组,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也许出席股东2/3通过,且出席社会公众股2/3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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