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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外商投资公司涉嫌假外资,拟挂牌新三板其是否必须转变为内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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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3 16: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境内自然人在香港设立了一个公司(该自然人控股),然后香港公司返程投资设立一个境内公司,该境内公司就变成了外商投资公司。问题:这种类型是否为假外资?如果上新三板,是否必须要拆除假外资?
最佳答案
2014-12-24 16:58:20
返程投资,实际就是假外资。主要原因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不过08年两税合一之后,优惠就取消了;其次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完成招商引资的任务,协助当地企业办理“外资”身份。解决该种问题唯一思路就是改变假外资的身份,主要方法有股权转让、协议代持、减资等方式,流行方法是股权转让,案例可以参见-----向日葵。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外资身份不满十年的,要补缴以前年度因外资身份享受的优惠,往往税务成本太大,造成企业不愿意上三板。针对税务问题,主要是和当地税务局协商,能否先缴后退、少缴或者补缴,这主要看关系。协商不成的只能以时间换空间,推迟几年上市。另外,股权转让的税收问题也要考虑,目前税务总局对该问题逐渐重视。股权转让一般还会涉及外汇问题,值得关注。
发表于 2014-12-24 10: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假外资,需拆除假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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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4 13:43:2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还弄个外商投资企业身份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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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1 
发表于 2014-12-24 16:5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楼为最佳答案   
返程投资,实际就是假外资。主要原因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不过08年两税合一之后,优惠就取消了;其次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完成招商引资的任务,协助当地企业办理“外资”身份。解决该种问题唯一思路就是改变假外资的身份,主要方法有股权转让、协议代持、减资等方式,流行方法是股权转让,案例可以参见-----向日葵。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外资身份不满十年的,要补缴以前年度因外资身份享受的优惠,往往税务成本太大,造成企业不愿意上三板。针对税务问题,主要是和当地税务局协商,能否先缴后退、少缴或者补缴,这主要看关系。协商不成的只能以时间换空间,推迟几年上市。另外,股权转让的税收问题也要考虑,目前税务总局对该问题逐渐重视。股权转让一般还会涉及外汇问题,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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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5 12: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控制权转回国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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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4 01: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winroyal 发表于 2014-12-24 10:38
是假外资,需拆除假外资。

请问必须拆除的法律依据是?或者相关新三板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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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4 01: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李信 发表于 2014-12-24 16:58
返程投资,实际就是假外资。主要原因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不过08年两税合一之后,优惠就取消了;其次一 ...

谢谢你详细的回复。不过还是有个疑虑:第一个问题,关于假外资的界定问题。公司实际控制人在香港设立公司(该香港公司无其他投融资情况),香港公司投资设立境内公司,该情形是否属于汇发[2005]75号中规定的“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相关依据:本通知所称“返程投资”,是指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开展的直接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购买或置换境内企业中方股权、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及通过该企业购买或协议控制境内资产、协议购买境内资产及以该项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内企业增资。

     如果属于的话,这种返程投资是否必须拆除(暂且不讨论有无追缴税收优惠的公司成本问题),拆除的依据是?

点评

不是一定要拆除的吧,看看国联水产的招股书  发表于 2015-1-5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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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1 
发表于 2015-1-5 09:49:08 | 显示全部楼层
Holden 发表于 2015-1-4 01:12
请问必须拆除的法律依据是?或者相关新三板案例?

保代培训,新三板参考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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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1 
发表于 2015-1-5 09: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Holden 发表于 2015-1-4 01:52
谢谢你详细的回复。不过还是有个疑虑:第一个问题,关于假外资的界定问题。公司实际控制人在香港设立公司 ...

第一,明确下,返程投资现在适用--汇发2014年37号文,75号文已经废止。37号文大大扩大了返程投资的范围,你可以百度下,咱们再沟通。
第二,返程投资解决主要是保代培训提出的,三板参考主板要求。此外,三板上市要求股权清晰,存在“假外资”必然会影响。
第三,你可以参考投行小兵博文介绍,案例可以参考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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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36 
发表于 2015-1-9 02:13: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李信 发表于 2015-1-5 09:56
第一,明确下,返程投资现在适用--汇发2014年37号文,75号文已经废止。37号文大大扩大了返程投资的范围, ...

培训讲的控制权吧。
主要考虑境外主体的合法性、实际控制人判断等都难以核查和确定,把控风险角度。
另外,对于明确资金来源的境外入股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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