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787|回复: 5

关联方确认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8-27 09:4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OSCO 于 2010-9-14 13:44 编辑

A公司为上市公司
B公司为A公司子公司(持股90%)
B公司对外投资C公司(40%)

请问,C公司是否作为A公司关联方?
是否从实质上认定,A通过B可以对C产生重大影响,所有应作为关联方披露;
请高人指点,谢谢!
发表于 2010-9-7 21: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上市规则】
个人觉得C应该被认定为关联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12-20 14: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不用 因为那是a对c产生影响 又不是c对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2 09: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大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该企业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均作为关联方披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2 11: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A不作为C的关联方,B是C的关联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2 11: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一下:在这个问题上如果能类似无限向上追溯的话,关联方认定将无比麻烦。更重要的是,关联方的认定,其法律实质在于避免不公允的关联交易,A是通过B对C的决策做出重大影响,照这一逻辑,只要把B认定为关联方,就能达到上述关联方认定的实质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5-14 20:01 , Processed in 0.228179 second(s), 3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