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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税减半征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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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16: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财税[2005]107号和102号文规定了上市公司的个人投资者的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也就是按10%的税率征收。
那么非上市公司呢,企业在分红时代扣代缴的税率是20%,还是也可以减半按10%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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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20: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上市公司国内投资者是按20%代扣代缴。国外投资者分红理论上是按20%,但按中国与该投资者个所在国有没有税收优惠协定而不同,比如和香港的税收协议约定,25%以上投资的分红是5%,低于这个比例的是10%,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条例出来后,如果有税收优惠协议按协议其他都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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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20: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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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1: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王军

国外投资者如果是自然人,从境内公司获得的股息红利,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是企业,则需要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如果税收协定有更优惠的,则按照税收协定税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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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histone + 5 + 10 补充的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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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7 11: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DukeHou


    关于国外投资者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是哪个法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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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1: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ukeHou 于 2010-10-7 17:54 编辑

回复 5# ttcar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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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6:4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博客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20号)第二条第八项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我国税法同时还规定,对外籍个人取得境内上市公司股票的分红也不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持有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取得的股息有关税收问题的函》(国税函发〔1994〕440号)明确,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外国人取得的红利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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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7 21: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王军


根据新税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半征收为10%。
那根据这里的规定,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1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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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4: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ushengbin 于 2010-10-8 14:54 编辑

1. 可分为4个类型进行讨论:即非居民企业投资居民企业;境外自然人投资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投资居民企业;境内自然人投资居民企业。
2. 对于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及股利所得,不缴纳所得税。具体参见税法规定。
3. 对于境内自然人投资居民企业,分为几种情况:
一是投资于上市公司,减半征收。财税[2005]107号和102号文。
二是投资于非上市公司,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及条例相关规定。
三是投资于合伙企业。由于合伙企业具备税收导管功能,个人为纳税主体,使用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法及条例相关规定。
4. 对于非居民企业投资居民企业:股息、红利所得需缴纳所得税,税率为20%并减半征收。最低可为税收协定所约定的税率。条例太多,不好一一列出。
5. 对于境外自然人投资居民企业的股息及红利所得,依据个人所得税法也需要缴纳所得税。由于外籍人士不能投资a股,所以不存在a股上市公司股息所得这一问题。但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H股等)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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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6: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王军 于 2010-10-8 16:43 编辑

按楼上的总结我继续综合下:即非居民企业投资居民企业;境外自然人投资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投资居民企业;境内自然人投资居民企业
对于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及股利所得,不缴纳所得税。具体参见税法规定。
对于境内自然人投资居民企业
一是投资于上市公司,减半征收。财税[2005]107号和102号文。再问下,基金的投资者有什么特别规定
二是投资于非上市公司,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及条例相关规定。
三是投资于合伙企业。由于合伙企业具备税收导管功能,个人为纳税主体,使用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法及条例相关规定。
对于非居民企业投资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半征收为10%。股息、红利所得需缴纳所得税,税率为20%并减半征收。最低可为税收协定所约定的税率。条例太多,不好一一列
. 对于境外自然人投资居民企业的股息及红利所得,依据个人所得税法也需要缴纳所得税。由于外籍人士不能投资a股,所以不存在a股上市公司股息所得这一问题。但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H股等)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大家看综合各位高人的回答,这样就全面了,感谢楼上各位,这种问题如果不统一综合性的分析,永远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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