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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oshishui007

[分享] 股权代持法律风险之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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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09: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外,楼主的分享,是最高院公开发表的意见,或许该注明出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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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4 10: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caoxinglaw 发表于 2015-6-3 09:19
名义股东向实际出资人签订借款合同,名义出资人为保障实际出资人的借款债权,将其名下股权质押给实际出资人 ...

同问。这个是实际问题哟。
不签借款合同,直接质押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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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7 09: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kevinli2013 发表于 2015-6-4 10:12
同问。这个是实际问题哟。
不签借款合同,直接质押不更好?

没有基础债权,质押担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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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8 08:5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分享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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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15: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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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16:5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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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 12:28: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很详细,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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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5 14: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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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6 14: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同一个法律事实签订两份不同的协议也还是容易产生分歧啊。风险是无法完全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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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9 14: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质押只能部分规避风险,完全规避是不太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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