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894|回复: 1

[已解决]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4-8 13: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求助各位大侠,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两家法人股东A和B,能否为附属关系,例如B是A的全资子公司呢?

另外,如果公司的A股上市计划目前暂不明确,能否股改时不设置各专门委员会、也不聘请独立董事呢?待公司上市计划明确时,另行设置并聘请独立董事?
最佳答案
2015-4-8 14:29:55
发起人可以为附属企业  股改时可以不设立委员华及独立董事  待申报时手里即可
最佳答案
1 
发表于 2015-4-8 14: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楼为最佳答案   
发起人可以为附属企业  股改时可以不设立委员华及独立董事  待申报时手里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5-5 10:20 , Processed in 0.233769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