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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angzhengwupq

[已解决]股改审计报告可以以分所名义出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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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8 11: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mzgilww 发表于 2015-6-3 20:33
必须要总所。14年7月苏州股转公司券商集中培训时,讲的很清楚。涉及到审计的,一律要总所。
你即便找到了案 ...

从实务来看,没有这么绝对吧。有一个比较近的案例,836089 明朗智能 2016年3月挂牌的,股改审计报告和股改验资报告均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的。
当然,我也认为,应该尽量由总所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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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8 15: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分所出的,看看股转系统,至少有200家公司都是分所出股改报告和股改验资报告,总所出具申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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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代表合规  发表于 2016-10-20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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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14: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抛开审计质量的要求,单从股转系统要求来看,申报审计报告肯定是要有证券、期货资格事务所出具,一般分所是不具有这个资格的;但是股改报告和验资报告没有这方面的要求,所以由分所出具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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