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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公司法113条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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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7: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参与该决议的董事包括投反对票的吗,投反对票算是表明异议的一种形式吗?如果投了反对票还要赔偿感觉有点不合理啊
发表于 2010-12-7 17: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票就是明确表示异议了,反对票都不算表示异议,也太没天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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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7 19: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应该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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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00: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投弃权票不行,需要承担责任,哈哈!,反对票自然是洗的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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