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111|回复: 6

[疑问求答] 非公开发行的承销之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9 14: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均属于原前十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

某上市公司向其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资产总额的指标为30%,未构成重大,不走上市部,归发行部。

问题是本次发行的股份不涉及现金,如何进行承销?
发表于 2010-12-9 15: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控股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走的是上市部,不是发行部~和承销没有关系,算独立财务顾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12-9 17: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行股份的应该都走上市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2-9 22: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有一段时间是严格按照50%的指标划分归属部门的

小于50%,即使完全是资产认购,没一分钱,也是发行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6 02: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是上市部吧,《重组办法》 第二条: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的固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6 02: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是上市部吧,《重组办法》 第二条: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的固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6 09: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大股东定向发行购买资产,是不用承销的,我做过的案子就是直接发行即可,只有保荐协议没有承销协议,上市公司就直接自行销售就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5-8-19 03:37 , Processed in 0.250302 second(s), 3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