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6710|回复: 10

[已解决]求:为股改而增资,其增资的计价依据问题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5-7-9 15:5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拟挂牌公司股改基准日2015-4-30.在此基准日前10天拟挂牌公司引进2名新的投资者,对公司进行增资900万,增资后拟挂牌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不考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问题)。
增资时,是按照每股1元进行增资的,即公司将这900万全部计入了股转前的实收资本。
现在问题来了,这样进行增资,其计价依据是什么?因为在不考虑增资的情况下,基准日的每股净资产达到20元/股,考虑增资情况下,基准日每股净资产下降到2元/股。现在券商怀疑这次增资有挤占其他股东权益的问题,这对此问题,应该怎样进行解释,或进行整改?

最佳答案
2015-7-10 13:15:13
这价钱明显不合理啊,反馈的时候可能会问是不是涉及股份支付,如果是的话,对公司净利润可能有个总计1000万的影响吧。另外折价增资的话税务局可能要求增资的股东补税,这个看当地的意思吧。
发表于 2015-7-9 22: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首先是,增资需要经过股东会同意通过,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购权?除了这次增资,公司近期还有其他增资行为吗?如果有的话,需要考虑到各次增资价格差异问题了,你的这个例子增资前每股净资产20元,前后差异太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楼主| 发表于 2015-7-10 10: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阿哥 发表于 2015-7-9 22:04
这个问题首先是,增资需要经过股东会同意通过,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购权?除了这次增资,公司近期还有其 ...

增资时,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除了这次增资,公司未有其他增资行为

你的这个例子增资前每股净资产20元,前后差异太大。请问这个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0 13: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楼为最佳答案   
这价钱明显不合理啊,反馈的时候可能会问是不是涉及股份支付,如果是的话,对公司净利润可能有个总计1000万的影响吧。另外折价增资的话税务局可能要求增资的股东补税,这个看当地的意思吧。

点评

其他股东放弃自身权利,明显不具备合理性。是否有代持可能??  发表于 2015-7-20 16:1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0 15: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Deyang 发表于 2015-7-10 10:07
增资时,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除了这次增资,公司未有其他增资行为

那这个问题就得看税务局怎么认可这个事情了,根据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中
  •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 此外个人理解,这儿可能不涉及股份支付吧,判断依据
  • 股份支付 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
    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准则所指的权益工具是指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包括企
    业本身、企业的母公司或同集团其他会计主体的权益工具。 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一是
    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可能发生在企业与
    股东之间、合并交易中的合并方与被合并方之间或者企业与其职工之间,其中,只有发生在
    企业与其职工或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方之间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准则对股份支付
    的定义。 二是股份支付是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企业在股份支付交易中
    意在获取其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费用)或取得这些服务的权利(资产)。企业获取这些服
    务或权利的目的在于激励企业职工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以达到业绩条件,不是转手获利等。
    三是股份支付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股份支付交
    易与企业与其职工间其他类型交易的最大不同,是交易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
    来的价值密切相关。在股份支付中,企业要么向职工支付其自身权益工具,要么向职工支付
    一笔现金,而其金额高低取决于结算时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楼主| 发表于 2015-7-10 16: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Mr_tragedy 发表于 2015-7-10 13:15
这价钱明显不合理啊,反馈的时候可能会问是不是涉及股份支付,如果是的话,对公司净利润可能有个总计1000万 ...

师兄,请问你有相关案例吗,我想看看他们是如何解释、解决这个问题的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楼主| 发表于 2015-7-10 16: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阿哥 发表于 2015-7-10 15:21
那这个问题就得看税务局怎么认可这个事情了,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 ...

确实不涉及股份支付的问题

师兄,请问你有相关案例吗,我想看看他们是如何解释、解决这个问题的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0 16: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Deyang 发表于 2015-7-10 16:07
师兄,请问你有相关案例吗,我想看看他们是如何解释、解决这个问题的 谢谢

印象里没有这么干的案例。。。说实话,这么干没必要啊,一是摆明了立个大靶子让审核员瞄准,二是万一补税或者适用股份支付的话对投资方和公司都不利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楼主| 发表于 2015-7-10 17: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Mr_tragedy 发表于 2015-7-10 16:10
印象里没有这么干的案例。。。说实话,这么干没必要啊,一是摆明了立个大靶子让审核员瞄准,二是万一补税 ...

不行就只有让企业改改方案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5-7-11 11: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常规情况下太不合理,原股东怎么会同意这个方案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5-4 06:24 , Processed in 0.339017 second(s), 4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