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5501|回复: 23

[历年真题分析] 【2007年保荐人考试真题一道——关联关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5-20 18: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甲公司持有乙公司15%股权,乙持有丙48%股权;甲公司持有丁公司30%股权,丁公司持有戌公司40%股权,甲公司持有戌公司30%股权,甲与下列公司具有关联关系():victory:
A
B

C

D
发表于 2008-5-20 23: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a、b、c、d都是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5-21 11: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就题目的信息分析,丙公司应该不是甲的关联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5-21 23: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根据会计准则,乙、丙不算关联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5-22 09: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Cocho

我的理解是:
甲持有乙的股权比例低于20%,乙不是甲的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因此不是乙的关联方。
丙是乙的子公司,甲的孙公司,乙不是甲的关联方,丙就更不是了。
丁、戊都是甲的联营企业,因此是甲的关联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5-22 09: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丙是乙的联营企业,与甲不是孙公司的关系

丙不是甲的关联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2 16: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乙、丙不算关联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2 16: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Cocho同意Cocho乙、丙不算关联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5-22 16: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有这道题目吗?考的太久有点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5 19:3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联关系好像是控股5%以上就算了吧,和财务上的报表合并不一样吧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4.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行云课堂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6-2 17:17 , Processed in 0.220057 second(s), 3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