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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会计准则解释4》中交易费用如何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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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7: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会计准则解释4》说,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发行权益性证券和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均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请问具体分录中如何体现呢?
比如:购买方发行4000万股换取A公司80%股权,购买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0万,交易费用50万,应如何做分录?
发表于 2010-12-19 01: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冲减发行人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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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1: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

问题 3.上市公司在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解答:上市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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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0 13: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到《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又出现冲突了!
《会计准则解释4》“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上市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则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直接相关费用应如何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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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4: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讨论很久了,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只要是发行权益性证券的,统统冲减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不区分同一和非同一。只要不发行权益性证券的,统统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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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01: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观点,今年张老师就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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