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010|回复: 9

[争议点讨论] 上市公司收购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12-20 20: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直对这句话不是很理解,请高手指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下列豁免事项:

(一)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二)存在主体资格、股份种类限制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免于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何为“ 存在主体资格、股份种类限制" ?

发表于 2010-12-20 22: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如楼上所说,这段话我一直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现在我理解是不是既有A股,又有B股的公司面临需要豁免要约的时候,收购A股的,可以不用向B股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不知道是否正确,请高人指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0 22: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白,太文邹邹了,只是生记硬背了文字表述,完全不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0 23: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实际上是证监会给自己开的一个但字条款,需要在特殊情况下走绿色豁免通道的,绝大多数时候都用不上,这个时候了就别死扣文字了,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4 22:43:22 | 显示全部楼层
狗日的ZJH 字数不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11-1 14: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说的不是太直白,但比较认同一楼的看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 17: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例如同时发a、b股的,在b股市场全面要约的同时,可以向证监会申请豁免在a股要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11-2 13: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例如对有些公司,规定了国有股必须占控股地位,或者合资公司规定了外资股不能占控股地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5 23: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很懂这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6 00: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没看明白,但是我想问题不大,因为收购管理办法里没有提到”向部分股东“发出要约的字眼,所以...从考试的角度看,不会涉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5-9-14 10:22 , Processed in 0.207037 second(s), 3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