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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oshistone 于 2011-1-21 15:40 编辑
自12月24日起因重大事项开始停牌的*ST钛白(7.71,-0.40,-4.93%)(002145.SZ),终于昨日公布了其酝酿多日的大计划。根据公司公告,*ST钛白将引入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佳集团)对公司资产实施托管经营。而托管期结束后,东佳集团极有可能对*ST钛白进行整体重组。
而于昨日复牌的*ST钛白股票,在开盘5分钟后即封住涨停板,报收于8.11元。然而,此次尚在路上的重组却不如市场想象的乐观。
在*ST钛白董事会表决中,董事殷海源先生表示,由于*ST钛白与东佳集团存的企业文化差异太大,托管经营难以成功;且双方的协议存在着约束缺失、义务约定不明确、责任权利不对等问题。而另一位分析人士则表示,*ST钛白董事会目前的行为已涉嫌违规,双方协议的约定亦存在着诸多纰漏。
托管方“提前”入驻 董事会“先斩后奏”涉嫌违规
根据双方的约定,东佳集团会在2010年 12月 28日至2011年8月31日的期间内,负责*ST钛白的日常生产经营,而*ST钛白将视其在托管期的利润情况向东家集团支付相应的托管费用。但如果东佳集团着手对上市公司进行后续的重组,*ST钛白则无需支付托管费。
尽管双方的这一约定尚需经过*ST钛白拟于2月1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ST钛白董事会却在公告中“自作主张”的表示,东佳集团应于2010年12月28日入驻*ST钛白,实现托管经营。
既然双方的协议尚未经股东大会通过而生效,东佳集团为何得以以托管方的身份“提前上岗”呢?对此,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表示,如果*ST钛白目前真的已经由东佳集团托管经营了,那么*ST钛白的董事会的决定已超越了其自身的权限范围,这种在程序上先斩后奏的行为是很有问题的,毕竟这项议案能否生效尚是一个未知数。
证券日报》记者数次致电*ST钛白董秘办,试图证实目前公司究竟由谁在经营,但始终没有得到回应。
而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则表示,无论*ST钛白目前如何经营,公司发布的这份公告都会让其陷入法律困窘。因为按照公告的表述,*ST钛白目前应该已经被东佳集团托管经营了,那么董事会无疑会越权的行为就违反了《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目前尚未由东佳基团经营,那么*ST钛白就会陷入未及时向东佳集团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法律困境中。
有谁能解释下吗?
一个上市公司这么做是不是太草率呢?
其董事会是不是违规了呢?
律师的质疑是否正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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