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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次非公开发行是否可能存在两个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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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09: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比如对董事会确定的对象(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参与申购报价的普通投资者是否存在两个价格?
发表于 2011-1-26 11: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次发行股价必须相同,不得有两个价格。
董事会确定的对象只能是接受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其能认购的时候优先得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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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14: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版主热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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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1 16:3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怎么觉得两次价格可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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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1 16: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条 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第十条 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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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1 23:4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是同一次发行,不是两次发行,是几种渠道发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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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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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08: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一非公开发行方案里分两次发行,一次向控股股东发行,一次向其他特定对象发行,应该可以不同价格,但是在同一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必须是同样价格,否则就违背同股同权的原则了,我个人是这样认为的,另好像记得前几年有类似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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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3 12: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必要搞两次审核么?
所以通常都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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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3 15: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六楼的意见。再一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里分别不同对象安排两次发行,这是明显的规避法律行为,仍然违背同股同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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