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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erentt

关于职工持股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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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17:36: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应当将隐名股东的所有股权由显名股东收购了后,再解散持股会,然后进行股改,然后再进行股权转让(注意控制人数)。另外一般不主张以200人为标准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人多嘴杂,办事效率就会低下,所以应参考公司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控制股份公司的股东人数,而不是紧盯着200人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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