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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出题] 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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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6 13:5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募集配套资金】某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作价10亿,并募集配套资金1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1可以用本次募集的资金2500万用来补充流动资金的(不构成借壳)
2可以用本次募集的资金5000万用来补充流动资金的(构成借壳)
3募集的资金可用用来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4募集配套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可以一次定价,一次发行
5上市公司计算相关交易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时,其净资产额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A 1 2 4   B 1  34    C 2 4 5  D 1 3 5  E  2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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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布丁1986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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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5-9-26 15:35: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4是错的,排除法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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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6 15: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答案是D。
其实选项4应该也是对的,因为5.问:《决定》中第八条有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同步操作的定价方法、锁定期的具体安排是什么?
答:对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项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股份定价方式和锁定期,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定价方式、锁定期和询价方式,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对于采用锁价方式募集资金的重组项目,募集资金部分的发行价格应当与购买资产部分一致,视为一次发行,有关重组项目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10名;对于采用询价方式募集资金的重组项目,募集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有关重组项目购买资产部分和募集资金部分的发行对象各不超过10名,我会在核准文件中将通过“一次核准、两次发行”方式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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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5-9-26 16:37: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fb129929 发表于 2015-9-26 15:38
答案是D。
其实选项4应该也是对的,因为5.问:《决定》中第八条有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通过定向发行股 ...


引用的法规过时了吧,你再看看法规,资产认购对象不超过200,定价必须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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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6 20:59: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fb129929 发表于 2015-9-26 15:38
答案是D。
其实选项4应该也是对的,因为5.问:《决定》中第八条有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通过定向发行股 ...

我的认识也停留在这时候,确实是被更新的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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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6 21:01: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fb129929 发表于 2015-9-26 15:38
答案是D。
其实选项4应该也是对的,因为5.问:《决定》中第八条有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通过定向发行股 ...

可以看下上市部9月18日关于上市公司监管常见问题修订与解答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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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7 16: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1、2、3、5都对吧。根据9.18号汇编: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构成借壳上市的,不超过30%。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2.5亿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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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5-9-27 22:08: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送分题,2肯定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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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7 10: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dcyril 发表于 2015-9-27 16:52
感觉1、2、3、5都对吧。根据9.18号汇编: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 ...

“构成借壳上市的,不超过30%。”应该理解成“是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30%”,所以2应该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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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7 10: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2015年9月18日
“一、上市公司计算相关交易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时,其净资产额是否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答: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十四条等条款,计算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时,应当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相关规定,前述净资产额不应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选项5是正确的
“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1.《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有何要求?
  答: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并购重组的特殊性,募集配套资金还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等。
  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构成借壳上市的,不超过30%。
      2.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方法、锁定期、聘请中介机构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应当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募集配套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具有保荐人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可以兼任保荐机构。”
选项1、3正确、2、4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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