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这是否是大股东为了加强对企业的控制所采取的一种手段?有限合伙的股东没有自由流动权利,分红退出转让都有限制,那这种治理结构岂不是很不合理? 那为何仍然有很多企业选用这一方案呢?
关于楼主对有限合伙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疑问,小弟的看法如下,仅供参考:
1.是否是大股东为了加强企业的控制所采取的一种手段?
答:不一定。要看有限合伙是怎么设置。如果大股东作为普通合伙人(也就是执行合伙人)的话,无疑日常事务一般由其决策就行。但是涉及到集体合伙人的利益同时,还是要经过合伙人一同表决,具体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权责可参见合伙企业法。另外,相对设立有限公司作为持股平台来说,设立有限合伙,大股东要想实现控制无须出资太多。举例:有限合伙注册100万元,大股东作为普通合伙人,其他员工为有限合伙人,就算大股东出资1万元,他都能比较好地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相反,有限公司100万元,大股东要达到绝对控股50%以上,至少出资50万元以上。
2.有限合伙的股东没有自由流动权利,分红退出转让都有限制,那这种治理结构岂不是很不合理?
回答:设立有限合伙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其目的是为了留住核心员工、激励员工工作。因此,在合伙协议中必然加入限制流动性的条款,以防止核心员工套现离开。这种治理结构的设置充分考虑了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的平衡。一般都会有锁定期,锁定期过后,员工持有的合伙企业的份额还是可以自由流动的。但流动的方式还是不如直接持股方便。
3.为何选择这一方案?除以上所述外,楼主可对比直接持股和以公司作为持股平台,有限合伙的特点就介于这两者之间,比直接持股更容易管理,比有限公司,税负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