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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请教关于债券计息天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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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8 14:4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到底什么时候用算头不算尾,什么时候用算头也算尾?
     根据《关于贴现式国债实施净价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贴现国债交易的计息原则是“算头不算尾”,即起息日当天计算利息,到期日当天不计算利息;交易日挂牌显示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是包括交易当日在内的应计利息额。

    1、《证券交易》例题(算头也算尾
   (1):P37    起息日8月5日,交易日12月18日。天数:8月全月应计27天,9月全月为30天,10月全月为31天,11月全月为30天,12月应计18天,所以27+30+31+30+18=136天
   (2)P48,计算国债计息天数126天也是算头也算尾
    2、《证券投资分析》(P29(算头不算尾
       2009年12月31日付息,2010年3月5日购买,则天数=31+28+4+6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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