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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讨论] 关于私募基金设立,单个客户出资最低限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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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18: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前,发改委的规定是100万,但我好像在哪里看到,有地方出台新规定是要求500万以上的。
求证一下,若高人知道的话请提示一下相关文件名
发表于 2011-3-23 20:5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目前最重要的行政管理文件之一,并做出如下规定:1)对于备案的创投企业存续期得不低于7年;2)遵循备案→管理→扶持或不备案→不管理→不扶持的原则;3)备案要求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份公司投资者少于200人(有限责任公司少于50人)、单个投资者投资额不少于100万元;
《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
      文件强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创投备案的要求,明文禁止多个投资者以某一个投资者名义代持创业投资企业股份或份额的行为。对于从事代理投资业务的创投企业,单个投资者的最低投资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
《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事项的通知》
      文件规定,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来源:http://zzsah.com/gskw1.asp?bianhao=118&Action=show&leixing=产业与金融信息专刊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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