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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7 12: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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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应当距本次重组交易完成的时间应当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错
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公开发行证券条件,或者本次重组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距本次重组交易完成的时间应当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重组前不符合公开发行、实际控制人变化,公开发行新股或公司债不少于一个完整年度】
2、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的80%,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对此承担相应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错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凡不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的80%,或者实际运营情况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存在较大差距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对此承担相应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在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同一报刊上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实现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50%的,可以对上市公司、相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
3、甲公司2010年经审计期末合并总资产100,000万元,净资产9,800万元,2010年合并营业收入50,000万元,利润总额3,000万元。购买如下企业股权或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有:
单位:万元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成交金额 | 乙公司 | 49,000 | 4,900 | 20,000 | 2,000 | 4,990 | 丙公司 | 50,000 | 4,000 | 10,000 | 1,400 | 4,000 | 丁资产 | 20,000 | 3,000 | 10,,000 | 2,000 | 5,000 | 注:假设前提需要再明确,收购后取得控制权
收购乙不符合净资产50%且达到5000万
收购丙符合【资产总额达到50%标准】
收购丁符合【(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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