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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型基金合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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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10: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风险提示函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提示函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特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二) 基金合同如载有任何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等类似表述的,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终实际获取的收益(率),也不构成基金管理人对该等收益(率)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
(三) 本基金除留存必要费用外,定向投资于“华安资产新赢利3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标的资管产品”)的次级份额,标的资管产品的投资范围中包括了国内依法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与现金类资产等。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通胀风险以及本基金特定投资对象及特定投资方式所产生的风险等,详情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的“风险揭示”章节。基金投资者知悉,本基金管理人可能向本基金标的资管产品或其管理人收取费用。
(四) 关联交易风险:投资人知晓本基金将投资于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管理或提供服务的产品或者与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进行交易,这构成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的关联交易。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对于本基金投资于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或提供服务的产品或者与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进行交易而造成的损失、收益未达预期或其他责任,向基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五) 投资者知晓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管理的其他投资产品与本基金在投资范围上存在重叠或交叉,基金管理人并不保证本基金投资的产品在投资收益
I
歌斐创世汇新 2 号专项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或投资风险方面会优于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的、投资范围与本基金存在重叠和交叉的其他投资产品。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管理的其他投资产品未出现投资损失或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情况,并不意味着本基金不会出现投资损失或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情况。基金持有人不得因本基金投资收益劣于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的其他类似投资产品,而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任何损失或损害补偿的要求。
(六) 本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规定,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
(七) 基金财产存在不能及时变现的风险,在本基金终止时可能采取非现金资产方式分配,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此项风险。此外,部分权利可能存在非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如债务人、担保人不配合,法律法规政策限制等)无法实际办理登记过户至投资者名下的情况,基金财产可能因此遭受损失。
(八) 本基金在成立后封闭运作,因此本基金存在流动性风险。
(九) 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履行义务,并为投资者提供标准化服务,不提供投资咨询等个性化服务。
(十) 投资者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费用,详情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十一)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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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金币 +5 先锋币 +2 收起 理由
fintad + 3 + 2
synvan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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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8 16: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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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4 11: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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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6: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好东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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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13: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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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4 11: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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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7 20: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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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5 09: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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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9 11: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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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6 11: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下,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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