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377|回复: 2

关于发债企业控股股东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21 17: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一家集团企业其母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工会持股,剩余股东均为自然人,申报材料时会存在障碍吗?

IPO的话,证监会认为工会是福利性组织不适合做股东,是不接受的。
发表于 2011-6-21 17: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理解发债无此要求就视为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3 12: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6月14日刚发行的“11陕岭东债”的最大股东是公司职工持股会,你可以参考下。

评分

参与人数 1 +6 收起 理由
oshistone + 6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5-11 18:12 , Processed in 0.195086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