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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出题] 并购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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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1 23: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收购人已持有上市公司B股权33%,通过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最后持股比例达到57%,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
判断:
1、收购人需要编制收购报告书
2、收购人需要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为:新增的24%的股权
4、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其持有全部57%的股权

二、2008年7月20日,某省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拟出让其所持有的甲上市公司的51%股权,根据下列情形所述,不具有受让条件的有:()
A.        公司A,2005年6月30日成立,股东均为自然人,且与甲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B.        公司B,最近1年盈利
C.        公司C,2004年3月31日因内幕交易被处罚。
D.        自然人D,负有数额较大的个人贷款,2010年到期;



三、拟上市公司甲(成立于2004年)主营生产销售汽车和汽车租赁业务,2007年实现汽车销售收入13亿员.汽车租赁业务收入5亿元. 甲拟重组在同一控制下的乙公司(成立于2001年).乙公司主营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销售,2007年实现营业收入18亿元,其中销售汽车零部件实现收入15.8亿元.2008年3月重组完成.假设甲乙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问甲最早可于哪一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A   2008     B   2009    C   2010    D   2011  

评分

参与人数 2 +10 +25 收起 理由
武裆大弟子 + 15
oshistone + 1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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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2 09: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题 选1、4
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
第二题b d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协议转让,受让方需为法人,需成立三年连续两年盈利
第三题 c 收入达到100%以上 运行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2010年申报

点评

3题,这个标准是哪里来的?适用意见3号是针对IPO吧  发表于 2011-8-8 11:38
同意这个答案!  发表于 2011-8-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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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2 09: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1、选1和4,全部不能转让“(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
2、B肯定不行,要连续两年盈利,C难说,没有明确禁止,而且毕竟时间较长,D我觉得可以,只要具有支付能力就可以
3、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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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7:5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收购人已持有上市公司B股权33%,通过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最后持股比例达到57%,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
判断:
1、收购人需要编制收购报告书

为啥一定要编制收购报告书?根据《收购管理办法》中的哪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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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8-7 18: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vensson 的帖子

第一、二题同意,第三题不太确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也是运行一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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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8: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武裆大弟子 的帖子

我理解通过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属于协议认购的方式,根据第48条,应该编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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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20:2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rainiefield 的帖子

第四十八条 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收购人拟依据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申请豁免的,应当在与上市公司股东达成收购协议之日起3日内编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提交豁免申请及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相关文件,委托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同时抄报派出机构,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派出机构收到书面报告后通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
这里是不是说:超过30%,而不是30%以上继续协议方式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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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20:3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noimportant 的帖子

d 必须是法人才能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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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8-8 11: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圆圆 于 2011-8-8 11:47 编辑

第三题, 我选A

适用意见3号. 适用于IPO.

重大资产重组后发行新股的,只要符合:重组前符合公发条件;重组未导致实际控制权变更.
本题给出的条件,虽然收入已占100%以上,但未看出实际控制权变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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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15: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武裆大弟子 发表于 2011-8-7 17:58
一、收购人已持有上市公司B股权33%,通过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最后持股比例达到57%,收购人承诺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除发出要约。”
第二十八条规定 “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故题目中超过33%股权以后继续收购股权的,应该以要约方式进行,进而需要编制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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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先锋币 +1 收起 理由
watt258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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