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563|回复: 3

股份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国资委批复是否违规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8-22 11: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碰到一个案例,一个企业原为股份公司(2000成立),省级国资委07年根据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批复进行改制,为企业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请教下各位国资委批复是否违规?
发表于 2008-8-22 14: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不违规吧,如果以前是国有控股的公司,改制之后变国有参股公司或者国有资本完全退出了,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11 15: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有资本退出,持股比例50%以下,将对职工身份进行置换,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支付金额来源与股权转让收益,当然根据改制方案的不同,支付主体也不一定是政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9-11 18: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liusiliang 的帖子

说得对,这叫“二次改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5-22 04:00 , Processed in 0.229085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