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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3158|回复: 14

[模拟出题]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7-17 19: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土地使用权的处置符合相关规定的是:

A 上市公司从控股股东租赁其出让取得的土地
B 租赁其划拨取得的土地
C 租赁其授权经营取得的土地
D 上市公司向国有土地管理部门租赁土地

以下上市公司使用土地符合要求的是
A
国家支持能源项目使用划拨土地
B
租赁集团划拨地
C
租赁集团授权经营土地
D
向土地管理部门租赁土地
E、租赁集团出让取得的土地

发表于 2011-7-17 20: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1\ACD
2\CDE
----------------划拨用地要重点支持的能源、交通、水利。
           划拨用地不能转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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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7-19 17: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warcraft 的帖子

很疑惑的是,向大股东租赁出让所得土地,难道不是上市障碍吗?当然这符合土地法规,但不适合上市法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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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11: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什么是授权经营,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授权经营是国家根据需要,可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被授权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凭授权书,可以向其直属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作价出资(入股)或租凭等方式配置土地,企业应持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和有关文件,按规定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该规定还明确指出企业不得随意处置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并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或改变土地用途的,按非法转让土地或非法占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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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1 01: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wym45 的帖子

看题干问的是:是否符合土地利用。

我觉得还是可以选,如果问是否构成IPO障碍,可能还是不选好些。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授权经营土地可以出资、出租、内部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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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2 01: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上市公司来说,A也是可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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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2 23: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warcraft 的帖子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为啥划拨土地不能转租赁呢?

点评

必须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其实就是把划拨用地变为出让用地才可以这样。该条正说明划拨用地不可转让出租抵押,因为划拨用地是无偿使用的。  发表于 2011-12-31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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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3 00: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划拨地只要符合使用用途且抵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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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3 01: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1   ACD
2  A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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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6 16: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理解:
土地使用权的处置符合相关规定的是:

A 上市公司从控股股东租赁其出让取得的土地(可以,不用解释)
B 租赁其划拨取得的土地(可以,只要控股股东符合划拨土地转让、出租及抵押的主体等条件,就应该可以将划拨土地出租给其他方;另:划拨土地的转让、出租及抵押的主体条件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C 租赁其授权经营取得的土地(可以,授权经营的土地,可以对其集团内下属各主体进行出资、出租等,可以在其集团内部各主体之转让等行为;不过,这里的“其”,应该是该公司的集团公司;)
D 上市公司向国有土地管理部门租赁土地(可以,可以以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但依合同法,租赁合同最长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点评

B是不可以的,无论上市公司还是IPO  发表于 2011-7-26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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