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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inacpazhang

[其它] 改制中税务问题自行整理汇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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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01: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jakechongsun 的帖子

因为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现在基本一致,所以企业所得税不需要交,只需补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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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4 20: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楼主分享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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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09:5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很强大,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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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16: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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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16: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文档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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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16: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还是不太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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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21: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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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9-21 16: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给整理吧,不知道版主同意不?

点评

当然同意,辛苦你了  发表于 2011-9-2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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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16:0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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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4 21: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张版辛苦了。部分条款有变,整理的部分内容可能需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13号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此前未作处理的,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直播卫星有限公司转让全部产权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5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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