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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jjmylover

[必考知识点] 公司法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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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4 16: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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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8-15 00: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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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5 09: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五正确,其余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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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5 10: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董事高管行为收入归公司的是:
1、董事会同意高管甲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应选。违反竞业禁止,经营同类业务需股东大会同意。)
2、根据章程对公司资金借贷由经理会通过的规定,财务总监乙在经理会同意后将资金借贷给他人。  (排除。如果章程授权经理会有权处理此类事情,应该是有效的。)
3、根据章程对高管与公司订立合同由董事会通过的规定,高管丙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排除。)
4、高管丁利用职权收受贿赂 (排除。贿赂由高管承担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没有归入权)
5、董事戊侵占公司财产。(应选。)


参考法条:公司法第149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点评

由此法条,比较认同 1,4,5;依据(三)、(四)、(五)(六)(八)  发表于 2012-7-25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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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0:3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讨论的比较激烈,公布答案:12.
理由:1、董事会同意高管甲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公司法原文: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未他人经营与任职公司同类业务。该条说明同业竞争必须是股东大会通过,因此高管甲因此取得收入按公司法148条规定归公司】
2、根据章程对公司资金借贷由经理会通过的规定,财务总监乙在经理会同意后将资金借贷给他人【发条: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担保。可见资金借贷审批程序由章程规定,而且章程只能规定要么股东大会要么董事会,若规定经理会肯定是属于违法行为,取得收入归公司】
3、根据章程对高管与公司订立合同由董事会通过的规定,高管丙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本公司订立合同【与公司进行交易,审批程序章程规定的按规定,没规定的股东大会。既然本题章程规定,故高管丙收入归自己】
4、高管丁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受贿是要没收财产的处罚而非收入归公司】
5、董事戊侵占公司财产【刑法271条,侵犯公司财产要承担刑罚并可以没收违法所得,财产退回公司】

点评

IBD
很细致  发表于 2011-8-15 23:22
这个题牛!  发表于 2011-8-15 23:11
这个3考得比较细  发表于 2011-8-15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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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8-15 10: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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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5 10: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董事高管行为收入归公司的是:
1、董事会同意高管甲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选,应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
2、根据章程对公司资金借贷由经理会通过的规定,财务总监乙在经理会同意后将资金借贷给他人(选,虽未违反公司章程规定,但未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两条须同时满足。)
3、根据章程对高管与公司订立合同由董事会通过的规定,高管丙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本公司订立合同(不选,与公司订立合同可根据章程规定或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满足其一即可)
4、高管丁利用职权收受贿赂(选,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5、董事戊侵占公司财产(选,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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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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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5 11: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楼上“侵犯公司财产要承担刑罚并可以没收违法所得,财产退回公司”,答案应该还包括5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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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5 12: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全选才是正确的,争议在公司章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通过是不是一回事?
如果是的话,则公司法第149条中关于资金借贷和资金担保就不需要规定由公司章程、董事会和股东会同意啦。
请大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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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5 12: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是1、4、5,交易和借贷首先看章程约定,章程未约定,股东(大)会通过。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公司应该要没收非法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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