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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oris0917

[业务讨论] 土豆条款的表述方式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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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6 17: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
一、土豆条款并不是限制婚姻自由,你有权利提出离婚结婚,你的妻子也有权提出结婚离婚,不同的是,根据利害关系你和你的妻子可以选择放弃行使该项权利,你们在放弃的过程中,所权衡的是利益关系、利害关系,并不是权利受到实质性的限制。
二、但是由于你结婚离婚的行为对第三方的现实或预期利益造成损害的,第三方可以通过相关限制条款进行相关补偿约定。此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因为你要承担的是经济损害,并不是人身权利。
二、作为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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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7 18: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湖南罗律 的帖子

貌似没有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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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9 14: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Doris0917 的帖子

实际的协议内容一定是具有可操作性的补偿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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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09: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在YY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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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10: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条款应该是无效的。实践中,即使是婚前协议中约定限制离婚自由的条款都会被认定为无效。离婚与否是个人自由,离婚需要董事会批准,显然属于限制离婚自由条款,应该是无效的。个人认为类似条款应该放在清盘事由条款里(如,首席执行官在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前30日应书面告知董事会,XX可以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决定对企业进行清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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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12: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个问题的假设现在实践中已经解决了,配偶会签署一份申明对交易标的放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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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16: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同意7楼的说法。还是在其他方面多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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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31 18: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单纯约定创始人结婚、离婚需经董事会或有限股东、投资人同意肯定是不行的,违反了婚姻法婚姻自由的规定而无效,而且实践中也不可行,因为创始人的配偶并没有协议约束,也可能提出离婚。
    对投资人来说可行的方案有:1.将创始人的婚姻状况,是否稳定作为投资决策时的考虑因素,如创始人正在进行离婚诉讼的企业,要慎重考虑是否要投;2.要求创始人签订财产协议,确定股权为单方所有;3.在投资协议中约定,如果发生离婚的情形,可能对投资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资产造成影响的,投资人有权选择要求创始人回购、补偿,或触发清算、领售条款;4.如果创始人夫妻双方都是股东的,要求双方都在投资协议上签署。
    对创始人来说可行的方案有:1.拒绝签署有此类条款的投资协议;2.签订财产协议,同上;3.夫妻双方均为企业股东的,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为了企业能做出科学理性的决策,宜于企业长远健康发展,选择一方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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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9 11:3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土豆条款应该是无效的,因为他限制了人的婚姻自由,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否可以进行婚后财产公证,明确股权为一方个人所有,避免离婚时候的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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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9 11: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这是我国婚姻法关于婚内财产约定的相关规定,但是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问题,在婚姻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关于相关婚姻契约的效力问题只能按照民法原理中关于民事行为的效力以及现在的司法实践现状来判定,尤其是在涉及到境外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割时,由于涉及到公司上市模式的差异以及上市进程中的离岸公司设立、相关股权置换协议对相关人员财产的影响等等,使得类似婚姻契约的签订及其效力问题更值得注意。
  延伸阅读
  家族企业应建立完善的
  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义在于:企业法人与股东相互分离,各自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企业法人拥有自己的财产,并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在企业家的离婚诉讼中,企业法人就可以独立于夫妻双方,作为第三方民事主体,站在自己的角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企业法人有权阻止离婚诉讼的任何一方侵害公司的利益,否则可以自己名义提起民事诉讼。如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5条:“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21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家族企业如果采用公司制,就可以考虑在公司章程中事先约定股东婚姻风险的应对之策,赋予董事会在处理这类事件上的一些权利,以最终保护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提出让比尔·盖茨和梅琳达签订婚前协议的人就不是盖茨夫妇中的任何一方,而是微软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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