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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771|回复: 4

公司新聘在校生算不算入员工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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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0 20: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拟上市公司,聘任一批在校生,已签三方协议,新员工已在公司实习,请教各位大神,在统计员工人数的时候这种已签三方协议未签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是否算入员工总人数,由于是在校生,无法缴纳社保及公积金,那在披露社保及公积金的时候如何披露?谢谢各位大神指教!
发表于 2016-4-20 21: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撤材料的辰欣药业也是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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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21 09: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sanbiao 发表于 2016-4-20 21:24
撤材料的辰欣药业也是这样的情况

拟上市公司和辰欣药业还是有点不同,辰欣的是招聘的实习生,这边的是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已签三方协议,毕业后即可入职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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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1 10: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生无法签劳动合同,只能签劳务合同,和第三方派遣的的劳务应该是一个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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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1 10: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还得考虑实习期和试用期是两个不同概念,也不算是劳务派遣,具体见劳务派遣的定义。给劳务费,标明为实习,不作为公司员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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