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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856|回复: 5

[模拟出题] 公司司法解释三: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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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23: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武裆大弟子 于 2011-8-26 23:24 编辑

判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发表于 2011-8-26 23: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试着作答:错误,应该是未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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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司法解释 特别区分了“未履行”和“未全面履行”,“抽逃出资”和“出逃全部出资”  发表于 2011-8-26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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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23: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该题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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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三 对解除股东资格做了严格限制。  发表于 2011-8-26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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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23: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拼命四郎 于 2011-8-26 23:43 编辑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从该条理解,股东会可以对上述不老实的股东解除股东资格,这符合有限公司人合特征。人民法院对这种正义行为持支持态度。
仔细看了一下楼主的题目,(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全部)出资,防不胜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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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7 00: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全面,全部,部分,这是解释三的特色,哎,到处都是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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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7 01: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错误。
未履行出资义务,或全部抽逃才会遭此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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