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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近三年一起内被出具保留意见是否构成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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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1 10: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三年一起内被出具保留意见,但是,目前该影响已经消除,是否构成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障碍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需要符合最近三年一期应未被保 否 无的,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消除。

如果被出具 保留意见,但是影响消除,是否构成障碍?
最佳答案
2016-5-12 11:13:34
答复:关于上市公司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总结
1. 主板上市公司(含中小板):最近三年一期不能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如果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则该强调事项段所涉事项不构成重大不利,或重大不利已消除(见《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8条条1款第2项)。
2. 创业板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不能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如果被出具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了,则该保留意见或强调事项段所涉事项不构成重大不利,或重大不利已消除(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第1款第4项)
综上,题目中所说的上市公司,如果是创业板的,则不构成影响。如果是主板的,则构成影响。
供参考 。
发表于 2016-5-11 15:2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创业板发行办法:第十八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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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1 22: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都已经消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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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6 
发表于 2016-5-12 11: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楼为最佳答案   
答复:关于上市公司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总结
1. 主板上市公司(含中小板):最近三年一期不能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如果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则该强调事项段所涉事项不构成重大不利,或重大不利已消除(见《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8条条1款第2项)。
2. 创业板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不能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如果被出具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了,则该保留意见或强调事项段所涉事项不构成重大不利,或重大不利已消除(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第1款第4项)
综上,题目中所说的上市公司,如果是创业板的,则不构成影响。如果是主板的,则构成影响。
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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