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100|回复: 2

[历年真题分析] 回忆一个2011年考试的考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31 19: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ipxshen 于 2011-8-31 19:05 编辑

《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

一是属于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企业的内部职工持股,应严格执行《国家体改委关于印发<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的通知》(体改生【1993114号)有关规定,内部职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5%


二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内部职工持股,应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吸收自然人入股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办函【2000815号)有关规定,内部职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0%,单个职工持股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5‰。


三是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内部职工持股,应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8年第3号)有关规定,内部职工和自然人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0%,单个职工持股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


四是其他金融企业的内部职工持股,如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五是对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前已实施内部持股的金融企业,可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对内部职工持股进行规范。


加强公开发行新股的审查。由原合作制金融组织改制形成的存在内部职工持股的金融企业,如提出公开发行新股申请,应采取回购内部职工持股、向其他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转让等方式,进一步降低内部职工持股的数量和比例,回购或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开发行新股后内部职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单一职工持股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或50万股(按孰低原则确定),否则不予核准公开发行新股。对其他提出公开发行新股申请的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比例或数量应符合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评分

参与人数 1 +9 收起 理由
cosmic + 9

查看全部评分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8-31 19: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随没见过这个法规,但当时算比例考虑千分之一的问题了,犹豫了一会,想继承还是可以吧,就掉进去了,幸好无碍大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8-31 21: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5-8-30 19:03 , Processed in 0.192381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