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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3594|回复: 3

[疑问求答] 上市公司收购中的5%是指的达到5%倍数还是增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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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 10: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5%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假如第一次取得7%的股份,之后又取得5%的股份,那么应该是在7%、12%时候分别履行报告公告义务,还是7%、10%、15%、20%分别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应该是前者吗?
发表于 2016-9-2 10: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前者,前者,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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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 13: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5%是增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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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 14: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三板的公司是后面一种,5%的整数倍.....北交所、上交所和深交所各有各的规定,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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