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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4991|回复: 22

改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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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20: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有限责任公司上市拟改制,改制时有未分配利润几千万,要是按正常的增资扩股以净资产折股,个人股东要交不少个人个人所得税,有什么好的方法合理避税,比方说让个人股东先把股份低价转让给法人(转让时还是要交税,只是少交不少),然后再改制,改方法是否可行?对上市有没有影响?或者是否还有更好的方法?       需要各路高手给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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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22: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转让股权给某公司,然后分配利润,然后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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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7 14: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楼主,一,为什么要未分配利润折股?是因为股本不够吗?二、如果自然人股东把股份低价转让给法人,以后怎么办?自然人再从法人手里回购?是改制后上市前回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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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7 14: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zqqlzp 的帖子

       这几天也在研究这些问题,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成股份有限公司时要按审计后的净值折股,对于自然人股东,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是法人,不需要纳税。能替项目公司省点 钱就省点钱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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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12: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zhongyl 的帖子

我们公司也存在这种情况,我们是打算在有限公司时已资本公积进行转增,然后再改制,改制后股份公司的股份总数和有限公司转增后的股份总数一致,我们是打算这样操作的,不知道你们是否有资本公积。
举个例子:某公司在设立时共投资5亿元,其中2亿元作为注册资本公积,剩余3亿元作为资本公司,某公司在改制前,先以资本公积转增1亿元的注册资本,转增后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因为用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然后再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股进行股改,股改后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
这样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你们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资本公积进行转增,如果没有的话,我觉得还是老老实实的交个人所得税吧,也不能因为省点税,从而整的避税的嫌疑。
再一个就是公司效益足够好的话,就在股改前先进行分红,然后用这部分分红的钱进行上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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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8 17: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tianqing010 的帖子

有资本公积  但是 好像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好像不太好 听不少人说 避免这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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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21: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体变更为分配利润个人部分需要缴税,不过和税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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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23: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申请缓缴或上市后或转让后交,可以和税务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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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9 11: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zhongyl 的帖子

为什么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不好,有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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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9 21: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ianqing010 于 2011-10-19 21:33 编辑

回复 tianqing010 的帖子

经过仔细考虑,发现我上边的观点不对,特此在此更正,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只要有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自然人的个税是无法避免的,只能和当地税务部门沟通缓缴,等股权转让时再交,其他没有好办法,天龙光电(300029)因为没有交个税则处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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