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8666|回复: 6

无形资产出资现金补足的具体处理方法(1、可否注销公司?2、是否补所得税;3、会计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18 10: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1992年 于 2011-10-18 13:03 编辑

无形资产出资不实,这个老老老问题,以前帖子也很多,但整个可选方案和操作流程还是没讲清楚: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A)原来的股东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后转让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在对A出资时(2007年),按收益法评估一项无形资产600万元并投入A。2011年对A的该无形资产复核时,发现价值几乎为0。

问题1:实际控制人是否一定要现金补足,能够直接清算注销A(A现在基本无业务)而不补足?因为清算后不会因为该出资瑕疵再产生潜在纠纷。

问题2:如果要补足,则我们判断要全额补600万。那么相当于承认原无形资产一文不值,历年的累积摊销480万是否要补所得税?(如果税务局没要求补,且能出具税务无违规,是否会里可以接受?)

问题3:如果要补足,600万现金计入什么科目?
问题3-1:是否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借:cash 600  贷:资本公积-其他公积 600)然后原来虚增的无形资产照样挂账,照样摊销?(网上资料:2009年保代培训是这个意思,不知道现在还是否这个意思?)

问题3-2:置换无形资产?(借:cash 600 贷:无形 600; 借:累计摊销 480 贷:资本公积 480),这样做相当于原来根本没投入无形资产,摊销也冲回(进资本公积还是留存收益?),属于会计差错更正。

热烈有请实际操作过的同行指点,谢谢!




评分

参与人数 1 +1 收起 理由
hosyoliu + 1

查看全部评分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8 13: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根据8月发行部就股份支付等财务会计问题广泛征求会所意见(网上资料),怎么进行会计处理不是原则问题,重在现金补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18 14:24: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个人认为,请大家讨论。
1,理论上,以非货币资金补足,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最好是用现金补足。因为用非货币资产补足,需要证明这部分资产与生产经营的关联性,这又是一个麻烦的过程,所以最好以货币出资补足。
直接注销是不对的。直接注销虽然以后不会出现潜在的纠纷,但是直接注销并不代表你的历史就更正了,企业不是“清白的”。
2,是要补足税的。这是一个企业运作规范的问题,至于税务局开出证明,这个似乎有点猫腻。
3,这两种方法都是可以的。你这道题目,无形资产已经摊销完了,那么问题3-1的解决方法就是你所写的;如果没有摊销完,那么还要对这个资产进行减值,调整累积折旧和递延所得税。3-2的解决方式没有问题,进入资本公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10-18 15: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把无形资产以120万的价格卖给大股东。一举两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9 10: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bomd 发表于 2011-10-18 15:09
直接把无形资产以120万的价格卖给大股东。一举两得

倒是一个好思路。但可能有两个问题:一是无法解决2007至出售日之间该无形资产按收益法复核价值基本为零的问题(表明原出资仍然是虚的);二是出售时又得进行新的评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19 10: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举一个例子,某人以一部二手车出资设立公司,但运行一段时间后,该车残值几乎为0,这种情况下能说该人出资不实么?只要有资产出资,就会有贬损的情况,只要找到充足的理由说明出资资产价值及其产生的收益符合预期,就不存在出资不实的问题。
当然,如果找不到,就以现金补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9 10: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1-10-19 10:28
举一个例子,某人以一部二手车出资设立公司,但运行一段时间后,该车残值几乎为0,这种情况下能说该人出资不 ...

谢谢。

比较难受的是当时评的600万,现在复核几乎一文不值,哈哈。由于该子公司基本不发生业务了,所以也没法通过延长年限或提高分成比例的办法打圆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4-25 18:04 , Processed in 0.235066 second(s), 3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