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919|回复: 3

请教日常关联交易披露审议问题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6-10-19 13:5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上市公司与关联公司B之间有经常性的买卖交易,A公司的董事会审议、披露标准(净资产0.5%)为1000万元。
当年,A公司购买B公司服务800万元,向B公司收取专利使用费700万元。

请问双向都有日常关联交易,披露是叠加还是取较高金额做判断?A公司是否要就此事披露、上会?

先行谢过各位老师。
发表于 2016-10-19 19: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意见:

依据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同一对象的需要合并,双向视为两个类别,合并计算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0 15: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累计考虑,不然太容易规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4 15: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同一个合同内(支付方式是以物易物),是选择交易金额大的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5-6 17:22 , Processed in 0.229422 second(s), 3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