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329|回复: 0

[分享] 新三板定增法律实务兼上市公司定增的比较分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1-2 16: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三板定增,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其作为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功能,对解决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发行须由主办券商和律师事务所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出具书面意见,因此新三板定向增发与挂牌转让、重大资产重组等将成为律师事务所在新三板市场的常规业务。

一、新三板定增相关法律法规

从2012年9月开始,证监会和股转公司先后发布了一系列与新三板定增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整理清单如下:





二、新三板定增流程VS 上市公司定增流程

(一) 新三板定增流程


(二)上市公司定增流程



董事会、股东大会议案主要包括以下5项:
1.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3.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5.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议案主要包括以下2项
1.关于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的议案
2.关于同意将【员工名字】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注:若发行对象不涉及核心员工,则可以不召开监事会

三、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增法律实务要点


(一)新三板定增之核准或备案

(二)新三板定增之实质条件



(三)新三板定增之合格投资者

(四)新三板定增之发行价格

(五)新三板定增之认购合同

(六)新三板定增之非现金认购

1.股权:审计(6个月)+评估(1年)

2.资产:评估(1年)

3.会所、评估机构应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4.关注要点:

  • 关注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权利受限、权属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 关注股权对应公司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及对外担保和主要负债情况


注:此时,原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此外,有关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增的细节问题在具体案例中应如何应对是大家较为关注的。

1、 挂牌公司定增的流程与上市公司定增流程有什么区别?
2、 挂牌公司定增是否必须召开监事会?
3、 挂牌公司定增是否全部都适用备案制?
4、 挂牌公司定增有哪些实质条件?
5、 挂牌公司最近一年受到行政处罚是否能够实施定增?
6、 挂牌公司现任高管最近三年内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是否能够实施定增?
7、 法人机构注册资本500万元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合格投资者?
8、 认购对象缴纳出资后是否必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资验资报告?
9、 为实施股权激励而设立的持股平台能否参与挂牌公司定增?
10、 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参与认购是否必须在申报前完成登记或备案?
11、 挂牌公司定增的发行价格如何确定?是否可以随意确定?
12、 认购合同是否必须在取得股转公司出具的新增股份备案登记函后生效?
13、 认购合同中能否约定对赌条款、优先清算权、一票否决权等条款?
14、 挂牌公司定增时(限于现金认购),原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设计是否合理?
15、 挂牌公司定增材料报股转公司后能否随意撤回?
16、 挂牌公司能否在上一次发行没有完成前召开董事会审议下一次发行方案?

此次,我们邀请了广和律师事务所的孙民方律师分享:《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增法律实务兼上市公司定增的比较分析》。分享之前,亦请各位思考以上16个课前思考题。

本文来源:微信公众号梧桐树下V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5-15 12:48 , Processed in 0.191007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