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378|回复: 6

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管理办法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1-10 11: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这一条:
第五十条 证券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上市公司,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后,可再次提出证券发行申请。

如何理解,请教各位坛友:

比如,某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增发新股,证监会不予核准,则从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证监会不会受理该公司的任何发行证券申请了么?
发表于 2008-11-10 11: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草木灰 的帖子

是这个样子的。
原则上包括公司债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11-10 13: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对,譬如今年某IPO没过,后发行公司债券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11-10 14: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3楼说的是哪家公司,应该是忽悠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11-10 23: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看< 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管理办法的问题〉第二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2 11: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fanjin 的帖子

请问有这个文件么?没找到啊,方便的话给贴一个呗,谢谢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11-14 13: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3楼说的是ipo没过,既然没过,就不是上市公司,当然不适用第50条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5-18 11:40 , Processed in 0.241220 second(s), 3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