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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配股与现金收购资产(构成重大)能否同时进行?配股的资金不用于现金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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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3 16:5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请问各位是否有相关的规定和类似的案例?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7-1-3 20: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求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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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3 22: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意见:

并无规定说不行,主要关注如何解释不变向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用于资产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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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4 09: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板上是不可以的。
《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二)》规定,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外,在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并披露实施情况报告书前,挂牌公司不得在重组实施期间启动证券发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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