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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dhuyf0036

在建工程能否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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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7: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都说没有障碍呢?房产证都没有,那权属人是谁都还不明确,工商怎么备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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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7: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都说没有障碍呢?房产证都没有,那权属人是谁都还不明确,工商怎么备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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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7: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LSD说的有道理,具体还是要请教工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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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8: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建工程未取得权属证明,不能作为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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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9: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验,但需要评估,价格要公允,股东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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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21: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建工程出资完全没问题!
案例: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08]716号文核准,2008年10月29日,发行人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发行人控股股东东药集团发行了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67元,东药集团以制剂生产区建设项目土建部分投资、张士厂区17.87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三项资产评估并经国资委批复价值32,414.39万元及现金2,595.61万元认购3,000万股股份,共计募集资金35,0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4,774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中瑞岳华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08]2230号验资报告。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33,381万股。

认股资产定价依据具体如下:
①根据具有土地评估资格的辽宁国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4日出具的辽国地估字[2007]123号《土地估价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07年8月31日,张士制剂基地17.87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评估值11,913.95万元。
根据深圳市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勤信资评报字[2007]第C052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07年8月31日,张士制剂基地土建工程评估值19,167.11万元。③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深圳市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勤信资评报字[2007]第C051号资产评估报告,施德药业以2007年8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资产评估的评估值为1,570万元人民币。发行人与东药集团于2007年9月6日签署《关于认购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协议》,约定以上述评估值1,570万元人民币作为施德药业100%股权的价值认购发行人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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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22:59:58 | 显示全部楼层
sdhuyf0036 发表于 2011-12-5 14:17
用货币资金购买产生好多税费啊。再说了,现在好像土地和房子要在一起的,不能土地是一个公司所有,房子是 ...

房屋建筑物、土地用来投资,印象中好像是免营业税的,有点记不准了,你可以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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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23: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产权证怎么证明是出资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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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23:33:09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1-12-5 23:09
没有产权证怎么证明是出资人的呢?

没有产权证的也可以证明吧。净资产出资很常见的情况都是带着在建工程的呀,不都可以评估、验资、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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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23: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华会计视野上陈版主对该问题也有过回答,转:
以在建工程出资理论上应是可以的。但在实务中因障碍较多,较为少见,建议与当地主管工商部门沟通以确定其可行性。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该项厂房开工手续尚未办理齐全”,表明其不具有完整的法律手续,可能存在权利瑕疵。对此应当要求将瑕疵纠正后,取得开工应当具备的完善的法律手续,否则不能作为出资。
无论如何,鉴于验资的高风险性和对法律形式的绝对注重,还是建议先以货币出资,到出资完成后再以货币购买该项在建工程,尽可能不要直接以在建工程出资。

一般尽可能避免这种以在建工程出资的方式。如果确实有必要采用这种方式的,按实物资产出资从严把握。应注意获取该在建工程所占用土地的权属证明,以及该项目从立项、开工等一系列法律文件,关注土地使用权人、项目报建人是否均即为出资人,是否存在法律瑕疵或权属争议。最后还要强调一下:非常不建议使用这种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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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回答很全面啦!***  发表于 2014-12-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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