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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新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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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0 19:53: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股东在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后的12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50%。 这里的50%是余额的概念还是总额的概念?最快2年可以减持完,每年减持总量的50%,这样理解对吗?
发表于 2017-5-31 11: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行股份总数的50%,  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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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 08: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其持有总股份的50%。
一句话,总股本1%和自身持有总股份50%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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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23:25:25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7-6-1 08:58
是其持有总股份的50%。
一句话,总股本1%和自身持有总股份50%孰低。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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