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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shengbin 发表于 2017-6-1 16:58 1. 不能。 2. 在股东审议非公开发行方案时会自动豁免该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
Harry_silence 发表于 2017-6-2 09:48 要约豁免这个我知道,但不能兼任收购的FA的理由是什么?可否解释的详细点呢,谢谢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7-6-2 11:12 保持独立性啊。
lym1740 发表于 2017-6-2 21:10 1、不可以 2、《收购管理办法》第67条是指的收购人与被收购人之间的财务顾问不能是同一个,上市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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