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zsurichard

[模拟出题] 判断一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9-10 16: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
提供担保的,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且保证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
设定抵押或质押的,抵押或质押财产的估值应不低于担保金额。估值应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可见: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累计对外担保的净额不能超过其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并未对保证人是担保公司的做例外规定,个人认为担保公司也不得例外。
:】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10 22:4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的!我觉得这道题的关键就是考点。
保证人累计对外担保的净额不能超过其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不然很多题都没有标准答案。考试选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行云课堂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5-17 10:32 , Processed in 0.186245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