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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ocusingsnail

上市公司股东未按照股东大会通知进行会议登记,在会议进行中来到现场,是否有权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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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31 14: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该股东只要是属于登记在册的股东,即可以采取现场、委托或网络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登记并非股东行使表决权的实质要件,是出于会议管理进行的程序,因此不能否定该股东表决权的有效性。另外,章程即使有约定也不能排除股东的此项权利。
PS:其实想想如果控股股东不进行会议登记,但他来现场表决了,你能说他的表决无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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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3 11: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法无禁止即可行,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未及时登记的股东不能行使表决权,则未及时登记的股东应该享有表决权,这样可以保护股东作为出资人基本的表决权,至于登记可以事后补办,实质重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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