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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IPO企业在申报基准日存在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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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8 11: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拟IPO企业A,发行了一份可转债,其中转股条款中明确:如果债券持有人想要转股,必须经A企业股东会同意。在申报基准日,此可转债仍未到期,也没有债券持有人行使转股权。想请教各位:因为可转债的存续导致企业的股权不够清晰,肯定必须予以解决,问题是,因为在申报基准日可转债仍存续,是否可以在向证监会报送申请IPO的材料之前偿还此可转债即可?还是必须推迟申报基准日?
请各位赐教,如果有相关案例最好,非常感谢~
发表于 2017-7-28 17: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申报之前就把这个事情解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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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29 07: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7-7-28 17:03
在申报之前就把这个事情解决掉。

您的意思是申报前解决掉就可以,没有必要推迟申报基准日对吧,看来问题不大,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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