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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未缴足能直接股改吗?有相关的案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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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7 23: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一下,有没有有限公司在注册资本未缴足的情况下直接股改,没有经过减资的程序,然后IPO的案例?
发表于 2017-8-8 10: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打算缴足,就不用减资。建议股改前注册资本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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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8 21: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缴足可以股改,股改的时候以净资产折股就是,不代表注册资本没缴足,就不能股改,也存在公司注册资本没缴足,但是经审计的净资产大于注册资本的情况,那么就不用减资了,但是如果经审计的净资产小于注册资本那就要减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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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9 09: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用个别代表一般,
先增资到位,再股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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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金币 +5 先锋币 +3 收起 理由
wangsanbiao + 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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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发表于 2017-8-15 22: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缴足先,除非你不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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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22:40: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解决,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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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5 11: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培洪 发表于 2017-8-15 22:40
已解决,谢谢大家

建议分享一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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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5 08: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主板、中小板IPO《办法》就IPO的条件之一第10条规定: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办法》没有规定足额缴纳的时间。IPO审核的对象是报告期的完整信息,并不论股改时间是报告期内还是报告期外。如果在报告期内才完成实缴,一定会成为审核重点关注问题,既要考虑未实缴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又要考虑未实缴给其他股东带来的影响。为了避免这种影响成为难以克服和解决的问题,和可能成为被否的理由,建议尽量在报告期前或者在报告期中的最早时间完成实缴,以尽量减少和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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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8-3-5 11: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之前讨论过的
未缴足的情况下可以股改(公司法上没有障碍,各地工商部门也不会管制);但在股改时最好一并实缴完毕,而不能使股改后的注册资本少于之前的认缴出资,否则需要走一步减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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