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041|回复: 7

拟IPO公司可否与员工共同设立子公司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0-31 17: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拟IPO公司A,有一个子公司B,A持有B 70%的股权,剩下30%股权由A的员工甲持有,请问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清理?是否影响IPO?需要清理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需要清理,哪种方法比较合适?让甲辞职?让甲将持有的B的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需要注意什么?有无案例?
非常感谢~
发表于 2017-10-31 19: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意见:

这个没有规定禁止的,但是有和预审员聊这个事情,关心的都是是否有利益输送,不一定需要辞职的,建议是转为持有发行人股份,不要单独在子公司有一块利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36 
发表于 2017-11-1 08: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原因,历史形成的好解释一些,新设不如从别的地方把这块利益替换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 09: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sevenxy 发表于 2017-10-31 19:51
个人意见:

这个没有规定禁止的,但是有和预审员聊这个事情,关心的都是是否有利益输送,不一定需要辞职 ...

非常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 09: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NLW 发表于 2017-11-1 08:52
主要是原因,历史形成的好解释一些,新设不如从别的地方把这块利益替换掉

非常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10 
发表于 2017-11-6 10: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建议拟上市主体全部收回100%,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但是持股员工的话,无非是一般基层员工或者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与拟上市主体一起设立子公司是不行的,那么基层员工出资持股的合理性、必要性、资金来源,是否有代持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等都是需要解释的,没有必要这么麻烦,建议早日收回即可
回复 0 1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6 11: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仌 发表于 2017-11-6 10:50
还是建议拟上市主体全部收回100%,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但是持股员工的话,无非是一般基层员工或者是高级管理 ...

非常感谢您宝贵的意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2-21 11: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B公司的业务与A公司是否相同或者相似、是否有交易、人员是否有兼职?需要明确后才能判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4-24 17:06 , Processed in 0.223811 second(s), 3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