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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媒体] 律师撰写招股书引热议 业内称应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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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10: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04-12 06:33 来源:证券时报网 字号:12 14

    近日,一个名为《律师作为保荐人律师撰写招股说明书》的帖子在“投行先锋论坛”成为热帖。内容是一位律师针对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征求意见稿,向证监会建议由律师以保荐人律师的身份撰写招股说明书。就此,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毅律师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在实务中已有不少律师所向券商提供撰写招股书乃至其它申报材料的服务,该项服务内容收费高者可过百万元。

    昨日,记者联系到了《律师作为保荐人律师撰写招股说明书》帖主北京德和衡律师所合伙人季向峰律师,他告诉记者,目前公布的是初稿,尚未向证监会递交建议书。在论坛上,这份建议书引发来自券商、律师事务所的不少从业人员热议,赞成和反对者都不少。

    此前,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倡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撰写招股说明书。季向峰的建议书对律师参与撰写招股书的方式提出了细化建议,包括参与身份、具体撰写的板块。

    季向峰告诉记者,他认为律师作为保荐人律师并撰写招股书需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他认为,如果由律师撰写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则会走向另外一个极端,毕竟律师在行业研究、财务分析方面的专业能力不强。对于律师如何参与招股说明书的制作,有两种方式可供参考。一是律师编写招股说明书的部分章节,最后由券商汇总各章节内容并最终完成招股说明书的制作;二是律师编写招股说明书的部分章节,行业及财务分析等内容由专业的咨询公司出具,最后律师汇总各部分内容并最终完成招股说明书的制作。季向峰倾向于采用第二种方式。

    目前,律师可能以两种身份参与到IPO中,一种是发行人律师,由拟发行人聘请,属于规定动作;一种是保荐人律师,通常属于保荐人的自选动作,常见于由较大规模的保荐人保荐的项目。

    “目前我承接的单子都是参与撰写招股书。”王毅告诉记者。“保荐人律师的工作主要分为两项内容,一是法律把关,二是撰写申报文件。除了业务和财务之外的内容,都能写,有时财务也能写一部分,整体来看律师可以写的内容超过三分之二。”王毅说。他的服务对象包括瑞银证券等。

    记者了解到,同为保荐人律师,不同律师所提供的服务差异较大。有的仅提供法律把关服务,有的还提供撰写招股书历史沿革内容,有的还可提供更多招股书内容、其他申报材料撰写服务。

    “目前国内具备撰写招股书条件的律师所还不多,君合、金杜、国枫、海问这些大律师所在开展这项业务。”王毅说。王毅告诉记者,其担任保荐人律师收费较高的项目金额超过两百万元,撰写招股书和其他申报材料的服务收费超过一百万元。“不过,律师是否参与,也与券商的策略有关,部分小券商会将撰写招股书作为盈利点之一。”他说。

发表于 2012-4-12 11: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我承接的单子都是参与撰写招股书。”王毅告诉记者。“保荐人律师的工作主要分为两项内容,一是法律把关,二是撰写申报文件。除了业务和财务之外的内容,都能写,有时财务也能写一部分,整体来看律师可以写的内容超过三分之二。”王毅说。他的服务对象包括瑞银证券等。

有谁知道哪份招股书律师写了超过三分之二,好想拜读一下君合律师的大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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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很想拜读一下您的大作。  发表于 2012-4-13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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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11: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部分律师还是不具备全部的,而且调查远不如券商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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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远不如券商充分”,这还是由于现在的分工不同造成的。假如说现在就是律师写招股说明书而不是券商,你能说律师的调查还不如券商充分吗?一个论点,要有理论的基础,不要瞎说的。  发表于 2012-4-17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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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11:4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ICPA 于 2012-4-12 11:52 编辑
skam2003 发表于 2012-4-12 11:25
大部分律师还是不具备全部的,而且调查远不如券商充分


律师一般在项目现场就2人,而且至少一个是新兵蛋子或低级助理,合伙人开会时来就不错了。你说咋尽调,如何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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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同意楼上的点评。律师也不是做慈善的。  发表于 2012-4-13 17:52
券商派新兵蛋子或低级助理在现场的也不是没见过。再说,拿九牛一毛的钱,你还想让律师派几个人?!  发表于 2012-4-13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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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12: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guoqing 于 2012-4-12 12:57 编辑

咨询公司这个有点扯了。即使是香港,招股书的最终修改也是券商主导的,因为券商是保荐人和承销商。

首先,咨询公司不参与尽调,且国内各类咨询公司水平和人员实力严重参差不齐,招股书撰写质量和深度肯定无法保证。其次,法律责任如何承担是最关键的,律师和咨询公司能承担保荐责任和承销风险?你们乱七八糟写完了,让券商据此报送证监会和销售股票,怎么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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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16: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业务和财务之外,招股书还有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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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您到底有没读过招股书?  发表于 2012-4-13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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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19: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扯蛋了,写了之后出了问题,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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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19: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这个建议是谁出的?券商和会计师每天都觉得律师活少人少经验少;而律师也不愿意接这么费力不讨好的事情,难道律师写了招股书就能收入赶上券商的九牛一毛吗?既然不能,那么干吗要多出力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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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个注意谁出的,哪家公司出的,哈哈  发表于 2012-4-1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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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22: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啥都跟国外学,律师学招股书,国外是注册制,就学皮毛,就拍脑袋出政策,闭门造车出门不合辙,哗众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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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发表于 2012-4-12 22: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AICPA 发表于 2012-4-12 11:42
律师一般在项目现场就2人,而且至少一个是新兵蛋子或低级助理,合伙人开会时来就不错了。你说咋尽调,如 ...

难道券商和会计师全是资深人士在项目现场?难道券商的保代和会计师的合伙人每天都呆在项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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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派新兵蛋子或低级助理在现场的也不是没见过。再说,拿九牛一毛的钱,你还想让律师派几个人?!  发表于 2012-4-13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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