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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发审委OR重组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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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8 14: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中,募投项目为购买某标的资产,应该是发审委审核。
但如果购买该标的资产时同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那么需要什么部门审核?是只需要发审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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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29 10:44:27
发审委审核,只是会要求按照26号准则披露并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对标的进行审核
发表于 2018-3-28 17: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看募集配套资金的比例,未超过25%,就上并购重组委;超过25%,由发行部审核。这个比例可以再核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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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3-28 17:46: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以非公开发股的方式作为支付哦而是非公开的募投项目中是收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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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9 09:3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这个归发行部,按非公开发行审。
重大重组办法有个口子,之前博盈就是钻的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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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3-29 09:38: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别吓我啊大神,有这个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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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3-29 09:42: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说明一下:因标的公司董事长不接受股份支付,且上市公司现金不足。因此设定非公开向特定投资者发股募集资金,所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标的的对价。按规定,该项目应由发审委审核。但因现金收购该标的时同事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想请教各位,本项目会不会也由并购重组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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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9 10: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楼为最佳答案   
发审委审核,只是会要求按照26号准则披露并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对标的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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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9 12: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第二条 ……上市公司按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证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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